小说叫做《慕少年:太傅大人他风华绝代》是“六月炽阳”的小说。内容精选:(双男主 1v1 成长 HE)宁绝是个私生子,为了认亲来到京都,却不想跟亲父闹翻,最后连个落脚的地都找不到!安崇邺第一次见他是在熙攘的人群中,匆匆一面入了心,再见续了前缘,第三次就把人哄回了家。两人心动自知,没有误会,没有错过,没有阻隔,在最灿烂的灯火下肆意相爱。官场十年挣扎,宁绝穿破艰难,一步步从七品司谏走到一品太傅的位置,他付出许多,亲人、朋友接二连三离他远去,他也从一个恣意少年,逐渐长成了步步为营的权臣。索性,这一路上始终有爱人相伴,无论是四皇子安崇邺,还是万人之上的灏元帝,他们始终是对方心中最无法撼动的存在。s.:本文以宁绝为第一视角,主写宁绝一生所经历的事件,爱情、亲情、友情、事业缺一不可,不分高低轻重,按时间顺序逐一书写。两主角为一见钟情,所以前期感情发展看着比较突兀,文中一切官职、设定皆为虚构,请莫认真,莫深究。本文三观由作者所定,文中没有绝对对错,主角也并非完美无缺,文笔有限,若不合胃口,可退可换。...
安崇邺都不由得看愣了,从未见过与红衣如此适配的人。
宁绝解开头上的发带,如瀑的墨发落下,最长一截,已经到了他小腿处,他的头发随了母亲,柔顺量多,每次母亲给他打理时,都说他头发好看,日后会是个有福气的人。
他当时不以为然,因为母亲的头发也很好看,但是,她的福气在哪儿呢?
他拿着梳子,将头发梳好,然后从柜子上取了条红色发带绑住,发丝起舞间,一抹红色飞扬,再配着他身上的红衣,越发像新郎官了。
“真好看。”
安崇邺上前,伸手圈住他的腰,由衷夸道:“少年姿容色,一见君倾之。”
宁绝失笑:“别学那些油嘴滑舌,不适合你。”
安崇邺相貌不比他差,尤其是神情严肃的时候,颇有皇家威严,让人不敢直视。
两人嬉笑一番,走出大门,两个小厮牵着马等在外面。
一棕一黑两匹马,看起来高大壮硕,不像是可以轻易驾驭的角色。
安崇邺上前,牵过棕马的缰绳:“这是前两年古罗国进贡的战马,性子温顺,很适合初学者。”
棕马被打理得很好,毛色亮丽,长长的鬃毛根根分明,宁绝上手摸了一下,它一动不动,任由接触,确实很温顺。
“它有名字吗?”他问。
安崇邺说:“之前训它时,给它取了个名字叫‘灵夙’,你要是不喜欢,可以改一个。”
“不,灵夙很好,不用改。”
已经叫习惯的名,改了反而不适应。
安崇邺看向另一匹黑马,通体漆黑的马身,唯有额间一缕白毛,与灵夙不同,黑马性子桀骜,被下人牵着,还时不时尥蹶子,犟来犟去。
“它叫疾风,是我及冠时,父皇赐的蒙马,性子极烈,除我以外,基本无人能驾驭。”
他说着,牵起宁绝的手走到疾风身边,然后摸上去。
感受到陌生人的触碰,疾风吭哧吭哧吐出两口浊气,前腿一动,正要发怒时,被安崇邺一巴掌拍老实了。
宁绝被一人一马逗笑了,阳光洒在少年脸上,美得不似凡间人。
安崇邺遣退了随从,如之前一般,他熟练的掐着宁绝的腰,将他举到马背上坐稳,然后,他自己骑上疾风,牵着两根缰绳,缓步往城外走去。
京都城外十里处,有一片平坦的草原,风吹草低,野花遍地,徒步走在其中,宛如仙境。
安崇邺把疾风扔到一旁,与宁绝同乘一骑,两人身体紧贴,他双手怀抱爱人,手把手教他如何拉扯缰绳,如何驾驭身下骏马。
宁绝悟性奇高,不过说了两遍,他就能独自御马前行,灵夙也温和,驮着两人漫步于旷野,有时都不需要指挥,它便能自己转弯绕行。
一个时辰后,宁绝让安崇邺下马,他要自己试试。
安崇邺跃下马背,连连叮嘱:“小心些,不要着急,让它适应你的速度,不要由着它撒泼,一但发觉不对,就立刻叫我。”
“放心吧。”宁绝点头,他不会拿自己的安全作玩笑。
“驾!”
宁绝一声低喝,双腿轻拍马肚,灵夙得到命令,抬脚往前走去。
安崇邺在一旁看着,见灵夙确实听话,也放宽了心。
一人一马游戏原野,等适应了颠簸的感觉时,宁绝试着让灵夙加快脚步,他手中没有马鞭,只能双脚拍着马肚,高喊一声:“驾。”
灵夙往前跑去,长长的鬃毛迎风而起,感受着风的速度,宁绝抓紧缰绳,身体随着骏马的跑动而上下起伏,红衣猎猎,乌发飞扬,春风不及少年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