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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丧尸来袭时,我趴在床上,啃着鸭脖哈着啤酒,看着我那黑心妹妹和渣男前男友为了一个长毛的面包互殴。

  没办法,谁让末日之前我捡了一条有钱、会说话还是重生而来的大白猫呢。

  看着别人从丧尸底下虎口夺食,而我躺在五百平的大房子里混吃等死,我忍不住捏了捏猫毛乎乎的小耳朵,感恩:「谢谢啊,猫大哥。」

  白猫迷蒙着睡眼,伸出粉红肉垫的小爪给我比了个五:「别客气,大哥爱你。」

  一分钟之前,我的猫说:「距离丧尸围城就剩三十天了!你这个蠢货竟然还在当包子!」  好家伙,我猫骂我!?  不对?!啊啊啊啊,它为什么会说话?  对,我是个包子,从小到大都挺软的那种。

  从来没有和人起过冲突,凡事都喜欢憋在心里不敢说,很怕惹了别人不开心。

  我知道自己这样很烦,但是没办法,我改不掉。

  我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,那上面说,这是天生的气质类型决定的,黏液质,参考对象是沙僧。

  你看师徒四人九九八十一难,只有沙僧他永远挑着担,可不就是个包子么。

  我跟他一样。

  幸运的是,世界上还是好人多,并没有那么多人欺压我。

  不幸的是,跟我一起长大的表妹唐芯从小就以欺压我为乐。

  小到五毛钱的小皮筋,大到我上个月刚买的iphone14,只要她看上了的,总要想方设法从我这儿给弄走。

  这一次,她看上的是我那个身高一米八三的男朋友,林哲。

  我发现的时候,俩人甚至都已经暗中苟且了好几回了,甚至开房还是刷的我的卡。

  你以为我会怒骂狗男女吗?  怎么可能,我这种包子只会默默流泪罢了。

  就这样,从捉奸现场回来以后,我在自己狭窄的出租屋里哭了又睡睡了又哭,连着哭了三天,陪着我的只有前两天捡回来的流浪猫。

  因为它长的白,又很喜欢我花瓶里的百合,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,叫白喜欢。

  虽说是只流浪猫,但看它膘肥体壮,毛色顺滑的样子,也知道这位老哥在外头活的挺不错,可它偏偏选中了我,死乞白赖在我家门口转了好几天,包子如我,不会拒绝人,也不会拒绝猫,最终只得收了它。

  就在刚刚,白喜欢吃完了一大盆猫粮,心满意足的伸着长腿,舔着毛打理自己的时候,我接到了唐芯的电话。

  我用饿了几天,略有些颤抖的手接起了电话,听到唐芯不耐烦的说:「温妙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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