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童映心轻叹一声,良久,苦涩地回她道,“也许真忘了,毕竟只谈了四十八天的恋爱。”
“可你们正式交往前还整整暧昧了快一年呢,你还住到他家里了,”程思宁很不屑地,“而且都做了。”
童映心,……
都没有做完算哪门子做?
程思宁无视她沉默地继续输出,“亲爱的你听我说,其实不光女人会忘不掉自己的第一个男人,男人也一样不会忘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的,你和霍砚清我这个前姐夫,当年一个小处男一个小处女的,他怎么可能会忘?”
童映心再次,……
她当年一定是疯了才会找她出主意的。
她无语的额角直跳,“程小宁你到底哪看来的这么多乱七八糟的?”
“唉!”某程小宁长长叹息着哀嚎,“看这么多,懂这么多,有什么用?结果还不是睡不到我老板,苍天啊,大地啊,王母啊,妈祖啊,你们谁能告诉我,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睡到我老板这个抠搜男啊!”
“呃。”童映心被她逗笑,末了,斟字酌句地给她出着主意,“不然你对他打直球试试?”
“打直球?就我老板这个抠搜样,他还不得以为我是想潜规则他让他给我升职加薪啊,而且吧,他那个人,八棍子都敲不出一个屁来,强上也没啥意思,不如我那法医姐夫懂情趣又会疼惜你。”
程思宁说着语调低了下来,“话说回来,童童,如果那个女孩真是霍砚清的女朋友,你准备怎么办啊?”
“……”
大概是受了程思宁这句话的影响,这一夜,童映心难得地失眠了。
而明明回国后,每晚只要抱着霍砚清送她的那条手链,就会一觉睡到闹钟响。
直到天边翻起鱼肚白之际,她才缓缓地睡着。
不过却也一直在做梦,梦里的她又回到了初遇霍砚清的那天,还有后来那个寒冷的雪夜里,他那样紧那样紧地将她抱在怀里,一遍又一遍地叫她心肝宝心心,心肝宝心心。
童映心是被楼上摔东西的嘈杂声吵醒的,最近几天,楼上这对小夫妻吵架的频率越来越高了,有时,她甚至都能听到男主人愤恨地说要杀了女主人她全家。
有邻居看不下去报过警,她也去帮忙做过证人,可由于女主人都一身的伤了,还一直死咬着说并没有打架,只是夫妻间的一些小情趣,求警察不要追责,后面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,已经是快中午了,昨天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,现在肚子还真是饿。
站在盥洗室前洗漱时,童映心看着镜子里自己惺忪的睡眼,毫无征兆地又想起昨天霍砚清高高在上地说不认识三个字时的情景。
她记得,她第一次见到他时,他也是那么高高在上,而她则是比昨天还要狼狈,还要卑微如泥。
简单地收拾了下后,童映心换了身简单的碎花长裙,临出门前,她又习惯性地戴上那条手链。
她租住的这个小区附近就是很大的一个商业中心,年前附近新开了家不错的茶餐厅,里面的提拉米苏很合她的口味,加上店里环境也比较好,她没事时喜欢去那里坐一坐。
路上,童映心望着大街上三三两两的情侣,蓦地就记起不知在哪儿看到过的一句话。
说是你总是频繁的梦到一个人,说明他也在想你。
如果是六年前,童映心想她一定是很相信这句话的,因为当时哪怕是她不梦到霍砚清,他都会在任何一个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。
但现在,她不再相信了。
因为这六年,她几乎每晚都能梦到他,可他已经忘了她,不记得她了。"